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现对下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及准备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课要求及教学任务安排
1.研究生课程建设应注意与本科课程的衔接和区分,减少与本科课程的重复,增强研究生课程的区分度,体现研究生教育培养特色。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课程体系,大力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实践实务课程、方法论与学位论文写作等课程建设,构建优化包括综合素质课程、核心基础课程、专业前沿课程、学术视野课程和实践实习课程在内的研究生课程体系。
2.培养单位如因实际情况和培养方案要求,需要跨院修读其他培养单位开设的优势课程的,排课中应提前与相关学院就课程内容及教室等进行沟通。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协商、委托等方式共同开设学位课、选修课和补修课,开课时间根据课程需要确定。
3.培养单位对学生培养计划表进行统计,编制并下达《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落实教学任务。原则上不再开设选课人数少于3人的课程;对研究生招生人数较少的学科专业,选课人数可低于3人,但占比应不低于本年级专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培养学院应对相关选课学生的培养计划进行酌情调整。
4.课表编排。各培养单位根据培养计划,在学校已确定的《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表》基础上完成专业课课表编排。1月20日前请各学院有序组织安排研究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上网上选课,专业课安排由各学院完成安排。专业课上课地点由各培养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室分配情况自行安排,各学院应提前了解教室状况,上课地点排好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5.本学期将继续执行各学院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排课,并与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教育技术科(多媒体管理中心)后台协调的排课模式。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显示各学院可排课教室,各学院尽量在指定的教室内统筹排课。各教学单位务必在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前排好课,并将本学院已在系统中排好的课程,形成《各专业课课表》《硕士研究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硕士研究生授课计划表》等,将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课表提交研究生培养科,完成初步排课。对于未能满足排课需求的,则由研究生培养科进行协调。
6.填写《课程授课计划》。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安排,组织任课老师填写《课程授课计划》。
二、关于授课时间
为建设高水平研究生培养体系,加强研究生教学建设,拓展研究生教学资源,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学校决定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从2月17日开始上课。研究生教学实行周一至周六授课制度,各培养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安排相关课程在星期六全天授课。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做任何变动,同一学期既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在申报本科课程时请合理安排时间,不能与研究生课程的授课时间相互冲突。
请各培养学院将授课时间要求提前通知到本单位全体教师和研究生。
三、关于课程节次安排
各培养单位和任课教师应慎重对待排课工作,避免发生因任课教师自身原因导致调停课事件发生。由于教室资源紧张,各培养学院在安排课程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任课教师应根据所授课程的学时总数,科学合理地安排授课时段(上午、下午、晚上)和授课起止周期(一学期、前半学期、后半学期)。
2.允许任课教师利用晚上时间安排教学。
3.原每周2个课时的课程可考虑按每周4个课时进行安排,减少课程占用的周数。
4.研究生的专业课程(专业核心课、专业主干课)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培养方案自行安排。
四、关于任课教师
1.应坚持以导师为主和以校内教师为主的原则,一般要求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高级职称的教师承担授课任务;个别课程因特殊原因经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同意,可以安排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授课教师,助教不得担任主讲。
2.鼓励学院开设校企合作等实践类课程。其中,校企合作课程教学团队中应至少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行业企业专家(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业企业成员授课学时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可根据教学需要安排一定学时的校外授课,相关情况应在课表、开课任务书、授课计划中予以说明。校企成员应共同搭建课程大纲,规划教学方案,完善教学资源。
3.由两位或者两位以上教师共同授课的课程,该门课程所有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应保持一致,一经确定不再变动。接力授课的教师应注意接力课程的开课时间和授课时间,根据接力授课安排表准时上课。
4.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合理安排课程进度,保证教学质量。
下学期学校将继续加强研究生教学秩序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严格规范调、停课的审批程序,尽可能避免调停课;对研究生教学继续开展日常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听课和检查制度,依规严肃处理违反教学纪律和教学事故事件。
五、研究生指导
1.指导教师应与所指导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引导研究生重视课程学习,遵守学校规定。
2.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了解其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指导。
3.研究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和学院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学习、研究进展及健康、安全方面遇到的问题,确保学习研究的效率质量和生命健康安全。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研究生教学领导要组织好本单位研究生导师,认真细致高度负责地做好研究生教学计划制定、培养方案执行和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准备工作,保障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顺利推进,不断提高研究生教学培养质量,建设高水平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
研究生处
2025年1月7日
(初审/王廷雨 复审/赵新亮 终审/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