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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处  学科建设处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5 点击:]

 

各学院: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础性文件,是学校组织实施研究生教学、管理及质量监控的主要依据。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研究生人才需求的新要求,现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范围为全校所有招收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见附件)。学术学位授权点按一级学科修订,专业学位授权点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进行,一般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修订,若因特殊情况需按二级学科或专业方向制定培养方案的,应充分论证,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二、修订内容

(一)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科或专业类别(领域)简介、培养目标、学制学分、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培养环节、学位论文要求、毕业及学位授予等。

(二)教学大纲

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须同步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独立设置的实习实践等环节须编写《实践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包括课程名称与编号、学分学时、课程内容简介、教学目标、考核方式、推荐参考书目等;实践教学大纲包括教学目标与要求、实践教学项目、内容和步骤、考核方式等。

三、修订依据

(一)由研究处牵头起草《40001百老汇关于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提出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分别制定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参考模板,作为各学院修订培养方案的基本依据。

(二)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应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网站,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及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最新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修订。

(三)教学大纲根据我校统一制作的研究生课程及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模板以及课程编号规则进行编写。

四、修订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分工,学习动员(318-325日)

学校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发布关于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成立农学组、理工组、教育组、经管艺术组等4个专家指导组,研究解决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的共性问题,审核各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学位点负责人为组长的编写工作小组,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学习有关文件,动员部署修订及编写工作。

(二)开展调研,形成初稿(326-517日)

各学院开展充分调研,调研对象包括本单位师生(含毕业生)、行业企业、3所以上高水平大学等;仔细研究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文件,认真总结研究生培养经验,深入了解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积极借鉴吸收国内外高校先进的理念和做法,结合本学位点实际,拟定培养方案初稿。

(三)专家论证,修改完善(518-525日)

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注重吸收行业部门的专家参与论证以保证培养方案符合相关行业对研究生的培养需求。

(四)学院审核,按时提交(527-531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同时对新增课程进行审核,新增课程应提交教学大纲、教材、课件等教学材料,审核通过后于531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培养方案提交研究生处。

(五)学校审议,发布执行(61-610日)

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指导组进行复审,并将复审过的培养方案提请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该方案将纳入下学期教学计划,并于202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纲领性作用,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责任到人,确保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顺利开展。

(二)发扬民主,充分集思广益。要广泛听取本学科(专业)各位教师的意见,要根据学科评估、学位点自评估以及教学实践等发现的问题,充分研讨进行修订。对跨学院的学科,牵头学院要树立大局观念,主动听取相关学院的建议。

(三)严谨细致,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本次修订工作时间紧迫,工作流程紧凑,修订细节繁杂,修订及编写人员应提高责任感,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确保新版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按时完成并执行。

研究生处联系人:赵新亮王廷雨;

联系电话:36930273040873

 

附件40001百老汇2024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学科专业信息表

                                   研究生处  

2024318

(初审/王廷雨  复审/赵新亮  终审/李波)

 

附件  40001百老汇202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学科专业信息表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序号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学科门类

负责修订学院

1

0703

化学

理学

化学化工学院

2

0710

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3

0711

系统科学

数学科学学院

4

0802

机械工程

工学

机电学院

5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学院

6

0901

作物学

农学

农学院

7

0902

园艺学

园艺园林学院

8

0904

植物保护

资源与环境学院

9

0905

畜牧学

动物科技学院

10

0906

兽医学

动物科技学院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序号

专业类别代码

专业类别

领域·方向

学科门类

负责修订学院

1

0254

国际商务

经济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0451

教育

教育管理

教育学

教育科学学院

学前教育

教育科学学院

小学教育

教育科学学院

学科教学·思政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科教学·语文

文法学院

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科学学院

学科教学·英语

外国语学院

学科教学·音乐

音乐与舞蹈学院

学科教学·美术

艺术与设计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

信息工程学院

3

0452

体育

体育学院

4

0453

国际中文教育

文法学院

5

0854

电子信息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工学

信息工程学院(牵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机电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计算机技术

控制工程

人工智能

6

0855

机械

机电学院

7

0856

材料与化工

化学化工学院

8

0857

资源与环境

资源与环境学院

9

0860

生物与医药

食品学院

10

0862

风景园林

园艺园林学院

11

0951

农业

作物与种业

(农艺与种业)

农学

农学院

园艺(农艺与种业)

园艺园林学院

资源利用、植物保护(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资源与环境学院

畜牧

动物科技学院

(食品加工与安全)

食品学院

智慧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牵头)

信息工程学院

农村发展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

0952

兽医

动物科技学院

13

1357

设计

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

艺术学

美术与设计学院(牵头)

服装学院

时尚与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产业实践)

注:专业学位领域名称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最近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列出,按专业领域修订培养方案的,原则使用该名称。培养方案应适用于对应的我校现有的专业学位领域(括号内为对应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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