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工作,充分体现导师和研究生的意愿,现对2015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参照[院发字〔2007〕117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做好2015级全日制和在职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并填写《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
二、各培养学院收齐《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后,请填写《2015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三、各培养学院请于11月18日前将《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和《2015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的2个表格的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和电子版交到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行政楼303)。
附件1 40001百老汇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 2015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