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暑期硕士研究生授课安排
(一)上课人员
2019级“硕师计划”推免生,2019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志愿随全日制研究生脱产学习的新生除外)。
(二)报到及食宿安排
报到时间:2019年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到地点:东区行政办公楼302房间,领取暑期授课相关材料;304房间领取住宿证。
食宿:学校提供学生宿舍,免费住宿,自带被褥等生活用品。(天气炎热,请勿私拉乱接电源,注意用电安全,违者责任自负。)可在学校餐厅就餐,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餐卡(餐卡工本费15元),也可直接用支付宝购餐。
联系人:董华明0373-3693238,13598720516(住宿、餐卡办理)
郝亚勤0373-3040873,15137305189(教务、考务安排)
(三)授课
1、授课时间:7月8日-8月20日左右。
2、公共课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安排。
3、各类研究生要严格按照课程安排上课。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的,需要与研究生秘书及任课老师书面请假,原则上请假时间不超过开课课时要求的三分之一。如果该门课程达不到上课课时量要求,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于下学年开课时重修。
4、上课用书依据任课老师推荐书目自行购买。
5、来校报到后,请及时与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以便后期的联络和培养。
(四)其他
参加暑期授课的非全日制及“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到后,各学院应及时安排导师与研究生双选并填写培养计划表(Ⅰ),便于专业课开课,双选表及培养计划表(Ⅰ)于9月份开学后与2019级新生一起提交。
二、2016级“硕师计划”研究生返校学习的通知
1、2016级“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约单位3年服务期已满,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9月份开学应返校脱产学习一年。
2、返校后应完成的培养任务
(1)3年服务期内未完成的培养计划(Ⅰ)要求的其他课程,培养学院自行安排。
(2)论文的撰写,按照论文撰写进度进行。
(3)实践环节的考核,学院根据本领域培养方案及学院对实践环节要求进行。
(4)各学院安排的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
2019年6月28日